在一般人印象中,刑法中的人身攻击(Assault)通常是针对蓄意打人、施暴等行为。但在新南威尔士州,即使您没有「想伤害人」的意图,也有可能因一时不慎导致的不当行为,而构成了过失伤害罪(Assault occasioning actual bodily harm)。
常见的例子包括:
- 酒吧聚会推人,意外让对方跌倒受伤
- 开玩笑朝人丢掷物品,却意外砸伤对方
- 冲动挥手,意外误伤他人的眼睛
这些情况下,即便并非出于故意而伤人,检控方仍可能立案调查,并依据《Crimes Act 1900 (NSW)》提出指控。
NSW 的相关罪名与法律规定
新南威尔士州处理此类行为的相关罪名包括:
| 罪名 | 条文依据 | 刑期 |
| 普通攻击罪(Common Assault) | s.61 | 最长 2 年监禁 |
| 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的攻击(AOABH) | s.59 | 最长 7 年监禁 |
| 鲁莽导致严重身体伤害(Reckless GBH) | s.35 | 最长 14 年监禁 |
重点不在于故意与否,而在于行为是否明显具备风险性,以及是否有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。
过失与鲁莽的界线在哪?
- 过失(Negligence):行为人未注意应注意的安全义务,导致他人受伤。
- 鲁莽(Recklessness):行为人虽非刻意伤人,但对风险熟知却仍继续其行为。
法院将综合考量以下因素:
- 行为是否「明显危险」
- 被害人受伤程度
- 行为是否反复、持续发生
- 当事人是否有警示或预防风险
这些标准决定了行为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失伤害,并进一步影响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。
面对类似指控,应如何处理?
- 勿与警方解释或承认行为目的:很多当事人在说明自己「没恶意」的过程中,反而不慎承认了自己其实「知道风险的存在」。
- 搜集背景与被害人互动证据:如有过往误会、挑衅、反向威胁,对辩护策略影响重大。
- 立即寻求律师协助:是否承认责任、是否出庭认罪、是否适用「良好行为保证」之条款等,均需要法律专业人士协助认定。
辩护空间在哪?
过失伤人与鲁莽攻击的案件中,常见的辩护策略包括:
- 意外抗辩: 完全无意造成任何风险或伤害,无主观过失
- 自卫抗辩: 虽造成伤害,但为防止自身或他人受侵害
- 证据不足: 检方无法证明有实际身体伤害,或行为与伤害本身并无因果关系
结语
在刑法中,「我不是故意的」并不等于无罪。若行为具有明显风险,即使未产生严重后果,也可能被视为攻击行为并遭起诉。这正是过失伤害案件最常见的争议所在。
若您面临相关指控,请即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,Jenny Xu 律师团队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,并为您制定最适合的辩护策略。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仅供一般资讯参考,并非法律意见。由于法律可能随时变动,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,先咨询合格法律专业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