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 年 5 月,在新南威尔士州 Cooma 一间疗养院内,一起震惊全国的事件发生:95 岁、罹患失智症的长者 Clare Nowland 手持助行器与小刀缓慢行走时,被一名警察以 Taser 电击器制服后倒地,头部重创。数日后,Clare 因颅内出血与并发症死亡。涉案警员 Kristian White 被起诉误杀罪名,并遭 NSW 警察停职。这起案件挑战了社会对「正当执法」与「合理武力」的认知,也引发对年长者、失智病患与警察暴力执法的深层省思。
警察能在什么情况下动用武力?
根据《执法权责法》Law Enforcement (Powers and Responsibilities) Act 2002 (NSW),简称 LEPRA 第 230 与 231 条,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可施用「合理必要」(reasonably necessary)的武力。此标准并非主观决定,而需基于案件具体情境,包括:
- 当事人是否具即时威胁
- 是否能以较低阶段的手段控制局面
- 行为人的年龄、身体状况与心智状态
- 使用的武力是否与威胁相称
在 Clare Nowland 一案中,受害者行动迟缓、使用助行器,并非以攻击姿态持刀前进。此情况下,警方是否有「合理必要」使用高阶武器(例如 Taser),将成为刑事与民事程序中的争议核心,也成为判断警察暴力执法的关键。
误杀与过失伤害罪:警方可能面临的刑责
涉案警员 White 被 NSW 检察官起诉误杀(manslaughter),而非谋杀(murder),反映出起诉方认为其未有故意夺命之意图,但行为却违反了「合理警察」的执法标准,导致死亡。
在 NSW,误杀罪涵盖下列情形:
- 行为人未达蓄意杀人,但因违反合理注意义务导致他人死亡
- 使用过当武力,造成结果超出预期(例如无致命意图但致命)
若 White 被定罪,最高刑期可达 25 年。若罪责成立,亦可能影响他未来是否能继续担任执法人员、是否需面对民事索赔与公共信任危机。
警察执法的问责机制:LECC 与司法检视
事件发生后,NSW 警方随即将该案列为「重大事件调查」(critical incident investigation),并由「法律执行行为委员会」(LECC)同步监督审查。LECC 的职责包括:
- 确保警察执法时遵守比例原则
- 调查警员是否滥用职权、掩盖错误或蓄意误导
- 提供制度性建议与训练修正意见
Clare Nowland 一案突显 LECC 机制在重大伤害事件中的关键角色,也反映社会对于高龄或脆弱群体保护机制的检讨迫切性。
法律与社会的后续影响
本案成为近期对「警察武力标准」与「合理防卫」概念最具争议的案件之一,引发以下议题讨论:
- 是否应重新检讨 Taser 等非致命武器的使用准则?
- 执法人员是否接受足够训练辨识失智症患者的行为模式?
- 脆弱群体是否受到足够法律与政策保障?
此外,也有法律团体指出,若此案未能有清楚的司法处理结果,可能会削弱民众对警察制度的信任,并对未来相关案件处理造成寒蝉效应。
面临类似争议?律师能如何协助
若您或亲友遭遇执法人员过度使用武力、不当对待或面临相关刑事指控,请记得:
- 不要自行作供或签署警方文件
- 尽速记录现场细节与联络目击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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